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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规范主持人着装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达了《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希望通过实施“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通知中对主持人明文规定在穿着上要抵制低俗媚俗现象。
对节目主持人要求:
●不宜穿着过分暴露服装
●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
●不许在普通话中夹杂外文、不模仿港台腔
在通知中,要求坚决纠正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低俗媚俗现象。广播影视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上,应该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欣赏习惯、审美情趣,切实做到高雅、端庄、稳重、大方,不能因过分突出个人风格、个人品位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主持人不宜穿着过分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志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不要模仿不雅的主持风格,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除特殊需要外,节目主持人必须使用普通话,不要以追求时尚为由,在普通话中夹杂外文,不要模仿港台语的表达方式和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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